根据校体育运动委员会2009年体育竞赛计划,大学生女子篮球赛定于五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二日在我校篮球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望各学院按规定报名参加。
一、 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凡我校有正规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身体健康并参加相关医保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 报名人数:每队限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一名,队员12名(未经报名者不得上场参赛,违者按弃权论处)。
三、 服装要求:各队须备2套颜色深、浅不同并印有号码的比赛服装。
四、 报名时间与地点:4月29日---5月5日各学院将盖有学院公章的报名单送交体育部教学办公室,联系人陈瑜,电话---13209920997。
五、 比赛办法:
1、 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取各组前两名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方式进行。
2、 每场比赛分4节进行,每节10分钟和决胜期的5分钟均包干进行,开赛一律采用第1节跳球开始,2、3、4节按球权在后场端线外发球开赛。
3、 每场比赛中,队员个人犯规达5次判罚出场。
4、 由于条件所限,暂不实行8秒推进前场和24秒违例处罚。
六、 积分与录取: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一分,弃权一场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看这两队的比赛胜负,胜者列前;如三队或三对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他们之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值数大者名次列前;凡遇弃权的场次比分一律按20:0记。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七、 采用规则:除本规程中明确的规则条款和自然不及的规定外,一律按国家体育总局篮管协会审订的最新规则执行。
八、 对延误比赛的处罚:参赛队不可以任何理由延误比赛,若某队因故延误比赛时间达10分钟者,均按弃权论处。
九、 纠纷处理:比赛过程中,凡出现规则以外的纠纷问题---如队员资格问题,违背学校体育目的的行为纠纷等,均由组委会讨论决定,组委会的决定须在每阶段比赛结束之前通知裁判组以便名次的判定。
十、 比赛期间如有问题向组委会报告,须在本阶段比赛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申诉,凡口头反映不予受理。
十一、 比赛期间如遇风雨天,比赛地点改在体育馆。
十二、 领队、教练员会议于5月11日下午6:30在体育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届时将进行分组抽签,缺席者后果自负。
十三、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竞赛科
2009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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